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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日期、地點:115年5月12日,勤樸樓F104教室(15:20-15:40報到、抽順序)

 

教案內容:國小類科台語文高年級試教內容1單元(3-4節)

教學演示:15分鐘(濃縮版)

 

請家己準備教具、並提供試教教案以及教科書試教單元紙本1式3份予評分委員審閱。

當日會場提供e化講桌、投影布幕、烏板、粉筆供參賽者使用。請事先準備好勢。

 

 

檢定內容

請自行準備國小類科台語文高年級試教內容1單元,並檢附教案、教科書影本,進行教學演示15分鐘。

●檢定方式

 (一) 檢定時間:1人以15分鐘為限。

 (二) 檢定器材: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教具,當天會場提供e化講桌、投影布幕、黑板、粉筆供參賽者使用。並請自行準備試教教案及教科書試教單元/課紙本1式3份供評分委員審閱。

●5/12(二)應試當日注意事項

(一) 請持學生證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至考場(恕不接受手機顯示電子檔),以供監考人員查核身分,查核時並請配合脫下口罩。

(二) 請自行準備教具、試教教案及教科書試教單元/課紙本1式3份供評分委員審閱。

(三) 除考試必要之用品,其餘物品不得攜帶進入試場。

評分項目

 (一) 正確清晰的台語表達能力

 (二) 設計適切的教學方案

 (三) 掌握教學重點並善用教學技巧

 (四) 適切實施學習評量

 (五) 建立有助於學習的情境

檢定等第

等第分為優等、甲等、未通過。其中,優等、甲等者核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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