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中等教育台語文教學演示能力檢定
- 目標:本系為提升本校師資生現場教學能力,依據本校「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專長能力檢定實施要點」,及「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語文教學能力檢定實施要點」辦理本次檢定。
- 檢定內容:由事先公布之教科書各單元中抽取一單元,進行教學演示15分鐘。
- 檢定方式:
- 檢定時間:1人以15分鐘為限。
- 檢定器材:當天會場提供黑板、粉筆供參賽者使用。本考試不使用e化講桌和簡報檔,亦不提供簡報筆等用品。
- 評分項目:
- 正確清晰的台語表達能力
- 設計適切的教學方案
- 掌握教學重點並善用教學技巧
- 適切實施學習評量
- 建立有助於學習的情境
- 檢定等第:等第分為優等、甲等、未通過。其中,優等、甲等者核發證書。
- 報名資格:本校師資生本學期正在修習或已修畢「中等教育台語文教學實習」者。
-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 線上報名時間:114年3月10日至114年4月11日。
-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cotVa2JRqSzg6r8J8
- 報名時請詳閱報名流程,填寫報名表單並上傳下列資料電子檔至報名系統:
- 學生證正、反面或本校畢業證書影本
- 繳費收據電子檔(系辦將核對學號)
- 修課證明(本校成績單或本學期修課課表,並有顯示學號及姓名)
- 報名人數限制:上限10人(報名人數若已達10人,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
- 報名費用:$300元整。附註:報名後概不退費。
- 備註:報名流程為先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化收費機或圖書館繳費機點選檢定項目繳費→線上報名系統上傳學生證、繳費收據、修課證明等。
- 檢定日期及地點:114年5月13日16:00~18:30,於勤樸樓F104教室(15:20~15:40須報到完畢、15:45統一抽演示順序)。
- 應試當日注意事項:
- 請持學生證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至考場(恕不接受手機顯示電子檔),以供監考人員查核身分,查核時並請配合脫下口罩。
- 除考試必要之用品,其餘物品不得攜帶進入試場。
- 校內其他檢定請參閱教務處/課務組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長能力檢定公告 https://oaacs.ntcu.edu.tw/front/news/news.php?ID=68c117449a3f1abf2eda310b24c512e3&Sn=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