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日期、地點:115年5月12日,勤樸樓F104教室(15:20-15:40報到、抽順序)
教案內容:國小類科台語文高年級試教內容1單元(3-4節)
教學演示:15分鐘(濃縮版)
請家己準備教具、並提供試教教案以及教科書試教單元紙本1式3份予評分委員審閱。
當日會場提供e化講桌、投影布幕、烏板、粉筆供參賽者使用。請事先準備好勢。
●檢定內容
請自行準備國小類科台語文高年級試教內容1單元,並檢附教案、教科書影本,進行教學演示15分鐘。
●檢定方式
(一) 檢定時間:1人以15分鐘為限。
(二) 檢定器材:參賽者請自行準備教具,當天會場提供e化講桌、投影布幕、黑板、粉筆供參賽者使用。並請自行準備試教教案及教科書試教單元/課紙本1式3份供評分委員審閱。
●5/12(二)應試當日注意事項
(一) 請持學生證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至考場(恕不接受手機顯示電子檔),以供監考人員查核身分,查核時並請配合脫下口罩。
(二) 請自行準備教具、試教教案及教科書試教單元/課紙本1式3份供評分委員審閱。
(三) 除考試必要之用品,其餘物品不得攜帶進入試場。
●評分項目
(一) 正確清晰的台語表達能力
(二) 設計適切的教學方案
(三) 掌握教學重點並善用教學技巧
(四) 適切實施學習評量
(五) 建立有助於學習的情境
●檢定等第
等第分為優等、甲等、未通過。其中,優等、甲等者核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