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單位:林之助紀念館
二、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進用人數:1名
四、資格條件及專長: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學位。
(二)工作經驗: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有藝術或文化館舍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具Adobe平面設計軟體(Illustrator、Photoshop)基本操作能力尤佳。
(四)具公文及計畫案撰寫之獨立作業能力。
(五)主動積極、負責盡職、品性端正,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
五、工作說明:
(一)紀念館相關校內外行政文書事務辦理。
(二)募款計畫、管理維護計畫及其他相關計畫案撰寫。
(三)設備採購、財物保管、預算編列及經費核銷。
(四)藝文展演活動規劃與執行。
(五)實習培訓、人力資源調度與管理。
(六)紀念館相關行銷推廣業務。
(七)商品販售收支等發票財務管理。
(八)文宣設計及紀念商品設計開發。
(九)官方網站及粉絲專頁管理維護。
(十)展館執勤與團體活動導覽。
(十一)展館環境及設備清潔管理維護。
(十二)館長與上級行政單位指派支援事項辦理。
(十三)其他臨時交辦之事項。
六、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一等約用人員等級敘薪(每月新台幣28,965元整);另提供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二)上下班時段:08:00至17:30,週休二日,但得依實際業務及活動辦理需要彈性調整。
(三)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七、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林之助紀念館(台中市西區柳川西路二段158號)。
八、聘任期間:預計自109年8月1日(視原職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實際分娩日期調整)至110年4月30日,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則須無條件離職(本案進用人員須通過三個月試用期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九、應徵方式:意者請檢具以下文件,並於109年6月14日(星期日)前以Email方式至chihchu@gm.ntcu.edu.tw蔡小姐收;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林之助紀念館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並請註明有效之聯絡方式,手機及電子信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
十、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館將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十一、聯絡方式: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林之助紀念館;聯絡電話:04-22183652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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